你是不是也以為,抓姦就是要拍到兩個人赤裸裸的在床上?
很多委託人在一開始都這麼問我們,甚至有些人苦苦等著那一刻,才願意出手調查。但我們常說一句話:「抓姦,不是演八點檔,證據夠強才是關鍵。」其實根據法律,並不需要拍到最直接的畫面才叫成立通姦(現在是構成民事侵權責任),而是要有足夠的證據能說明雙方的親密關係與發生性行為的高度可能性。
抓姦真的要當場衝進去嗎?
不一定。傳統的「現場抓姦」方式,確實在視覺上震撼力大,但法律上有很多限制。你不能沒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就闖入他人住所或汽車旅館,否則你可能會吃上非法侵入住宅罪。
如果你想要「合法又有效」,現在更常見的方法是透過跟拍蒐證、飯店出入紀錄、行蹤一致紀錄、雙方通聯紀錄等間接證據,拼湊出一套完整的事實鏈。
那法院要看到什麼才算「有外遇」?
法院看的不是激情畫面,而是「邏輯清楚的證據組合」。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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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到你的配偶多次與特定對象深夜進出汽車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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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到兩人同住、搭肩牽手等過從甚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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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刷卡紀錄 + 通聯紀錄 + 現場影像
這些拼湊起來,法院就有可能認定雙方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也就是構成侵害配偶權,可以提告求償。
我們怎麼幫你收集證據?
身為徵信人員,我們不只是「拍照的人」。我們會根據你提供的線索與生活習慣,事先排查行蹤、可能對象與時間點,再安排適當的蒐證行動。
比方說,一位委託人劉小姐懷疑丈夫外遇多年,每次丈夫說加班就不接電話。後來我們跟拍一週,拍下他和某位女同事每天晚間在同一家飯店出入,還有同車共乘、進出同一間房的紀錄。即使沒有拍到床上畫面,法院依然判決該女同事需賠償劉小姐精神損害。
別等到「現場抓包」,你已經可以行動了
很多人以為等到最明確的那一刻才能出手,其實,法律看的是證據夠不夠完整,不是有沒有床上畫面。與其自己鑽牛角尖,讓情緒內耗,不如及早找專業幫忙蒐集證據。
抓姦不是衝動行動,而是需要冷靜規劃的法律流程。如果你也正在面對信任崩潰的關係,請記得,不要一個人瞎猜也不要違法蒐證,讓我們幫你用合法又有效的方式,讓真相浮出檯面。
你不是要毀了誰,而是該為自己爭一口氣,也爭回尊嚴。